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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捉奸案件两例--从捉奸新闻看捉奸风险

发布时间:2015-12-04 14:23      信息面向地区: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捉奸是夫妻一方在履行对配偶婚姻忠诚与否的调查知情权,但捉奸当时的确存在许多未知风险和突发危机。
 
  一、从以下捉奸案件的侧面,也能窥见捉奸在床时容易突发的各种难以预料控制风险危机。
 
  二、捉奸后的谈判,最好要通知双方熟悉和办事公平的第三人到场作证。
 
  三、捉奸不能胁迫对方答应任何赔偿条件,更不能实施暴力手段。
 
  四、捉奸的真正目的,应该是让亲友家人认识到目标人的通奸事实,从而赢回应得的尊重;或是在离婚谈判、诉讼开庭时多一个必要筹码。
 
  第一例:一出逼真的捉奸戏
 
  常州日报2008-06-20
 
  为了谋财,苏北一对夫妻周某、罗某伙同王某、孙某上演了一出逼真的“捉奸戏”,没想到随着“剧情”的不断深入,被害人误以为对方来者不善,只要命不要钱,于是趁隙从被困处纵身跳下,结果摔成重伤。近日,闹剧“主角”周某、罗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14年,“配角”王某、孙某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被害人张某,是我市一家大型金属企业的负责人,此人出手大方,常常出没于各种娱乐场所。而本案中的“女主角”罗某,毕业于无锡一所艺术学校声乐专业,面容姣好,尤擅歌唱,30多岁的她在我市一家企业当会计。生性活泼的罗某认识很多在KTV等娱乐场所工作的老乡姐妹,凭着“金嗓子”的美誉,空闲时她也常常到这些地方兼职陪唱。2007年初的一天,在我市一家宾馆的KTV包厢里,她与张某相识。朦胧的灯光下,一曲唱罢,张某已经完全沉迷在她美妙的歌声中,罗某也被眼前这个带着“劳力士”手表、穿一身“法国鳄鱼”的大老板打动,又接连献唱了几首情歌。这次,张某大方地付了两倍小费,还送了条高档香烟给她,当作“见面礼”,博得了罗某的好感。几次交往后,罗某投入了张某的怀抱,从此,张某便隔三差五送她些首饰、香烟。
 
  罗某的丈夫周某在我市一些赌档放水钱(高利贷),当他发现妻子带回家的高档香烟、首饰多起来,就盘问起罗某,罗某坦诚相告,说最近结交了一个大老板。听说妻子傍上了大老板,一肚子坏水的周某也动起了坏脑筋,他和罗某商量,现在手头有些紧,何不演出戏给张某看看,顺便搞点钱花花,罗某答应了。
 
  为了演好这出精彩的“捉奸戏”,周某请来手下王某、孙某配合。一切安排妥当后,2007年6月20日下午,周某授意妻子打电话给张某,双方约定当晚8点在蓝天花园罗家相会。舞台搭好了,只等戏开场。周某便租来一辆面包车,带着王某、孙某出了门。当晚8时许,张某来到蓝天花园,罗某特意在楼下接他,这一切都被躲在车上的周某等人看在眼里。按照计划,罗张进入房间后,罗让张先洗澡,趁机打电话通知周。
 
  几分钟后,周某的手机响起,好戏开始了!他让王、孙二人拿着钥匙先“出场”。此刻,罗某正与张某在床上调情,冷不防大门被人打开,罗某“慌慌张张”披上衣服冲出房间,正好碰上走进来的王某。
 
  王某:“咦,大嫂你在家?大哥叫我回来送水钱的。”
 
  罗某:“我身体不舒服。”就在两人对话之际,孙某装着无意推开卧室门,发现了床上赤身露体的张某。
 
  孙某:“大嫂,你偷汉子?”
 
  王某:“大嫂,大哥在外面那么辛苦,你这样对得起他吗?”
 
  罗某一脸“胆怯”,只是呆呆地看着张某。
 
  王某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周某,周某先在小区里跑了两圈,然后满头大汗、气喘嘘嘘跑进家门,先打了罗某一巴掌,然后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作势要砍张某。
 
  周某:“你玩我老婆,我砍死你!”
 
  王某、孙某赶紧“死死”抱住他。
 
  王某:“大哥,不要你动手,我们来。”
 
  张某知道这伙人是混混,一见这阵势,顿时吓得魂不附体。他抖抖瑟瑟问:“你们要多少钱?”
 
  见张某一步步随着“剧情”的发展落入陷阱,周某暗自高兴,为了让这个大老板多出点“血”,他决定演得更像些。
 
  周某转身从抽屉中拿出一沓百元大钞,摔在张某面前,说:“我放水钱还稀罕臭钱?要解决也可以,只有两条路,一是我跟你回家,借你老婆玩几天,二是你跟我走,我们换个地方单独谈谈。”一听这话,张某暗自叫苦。他一再央求周某,但周某装出对钱毫不动心的样子,迟迟不肯开出价码。张某心想:这伙人不要钱,岂不是凶多吉少?自己不能就这样等死。张某发现,此时王、孙都在客厅和罗聊天,周某离他有五六米远,打开的窗户却近在咫尺,于是,他趁周某疏忽之时,横下心翻窗跳下了楼。没想到虽然是二楼,张某还是摔断了一条腿,脊椎也摔成错位,躺在地上直哼哼。周某等人见节外生枝,急忙下楼查看情况,发现张某受伤后,都吓坏了,遂将他送到医院,后将张某遗留的一只包内的11万元现金等财物占为己有,便各自逃走。
 
  几天后,4人相继落网。
 
  针对此案的特殊性,承办检察官在多次向省、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后认为,周某等人为达到非法占有张某钱财的目的,演了一出“捉奸戏”,本想敲诈一笔,但随着“剧情”深入和意外的发生,张某在周某等人暴力、胁迫下跳楼,周某等人劫取张某财物也是在其受伤后不敢保护也不能保护财产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构成抢劫罪。法院最终支持了检方的观点。
 
  钟检轩陈宏芳童华岗
 
  第二例:为报复第三者自导捉奸戏
 
  时间:2008-04-21【来源:常州日报】
 
  逼人交出钱财写下欠条
 
  中国常州网讯一对相好多年的男女为了报复第三者,竟自编自导了一出捉奸戏,逼第三者交出钱财写下欠条。日前,这两人以及另两个帮手均被拘留。
 
  金坛的郭某与该镇妇女陆某相好多年,今年以来,陆某又认识了另一徐姓男子,时间一长,陆某觉得徐某对自己并不真心,受了委屈的陆某向郭某诉苦,于是两人经过商议,想出了一条报复徐某的“妙计”:郭某冒充陆某丈夫捉奸,让徐某出一笔钱。
 
  3月31日晚,陆某约徐某到她家来,同时打了电话给郭某。为确保万无一失,郭某另找了两名男子来帮忙。趁徐某熟睡,三人一冲而入,将徐某和陆某捉奸在床。郭某自称是陆某的丈夫,对“妻子”陆某略施拳脚,上演了一出苦肉计。之后三人猛扇徐某耳光,质问他怎么办,无奈之下,徐某交出了身上现金1800元,同时写下了一张15000元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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