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初看还挺幸福
2009年,20岁的阿玲认识了自称未婚的俊杰。很快,阿玲就被俊杰打动,坠入爱河。双方感情渐渐稳定之时,阿玲提出要“见家长”。俊杰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有一天,阿玲和俊杰在顺德大良步行街逛街时,“巧遇”俊杰的父母,双方聊得很开心。
不过,俊杰后来告诉阿玲,父母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为了不刺激有心脏病的父亲,没法再带阿玲正式见家长了。又过了一段时间,阿玲发现自己怀孕了,便不断催婚。考虑到未来家公的身体状况,2012年2月,即将临盆的阿玲不得不随俊杰千里奔波,回到广西老家登记。到了那边,俊杰安顿好阿玲后,独自找熟人领回了两本结婚证。为了不让俊杰为难,阿玲同意暂时不摆酒,不过俊杰还是很“识趣”地陪阿玲拍了一组结婚照。阿玲还在2012年3月生了个儿子。
看似很好一切都是假的
一直以为自己有个幸福家庭的阿玲,没有想到,幸福却在此时开始变味。让阿玲生疑的是俊杰的身份证。2012年9月,阿玲在裤袋里发现一张身份证,上面她丈夫的姓名写着的是“浩杰”。她于是质问丈夫怎么回事,俊杰声称是自己改过名字,所以换过身份证,以前叫俊杰,现在叫浩杰,两个身份证都是真的。
后来,阿玲带着小孩搬回了父母家住。而在此后,俊杰开始疏远他们母子,看望他们母子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越来越短,电话也越来越少,连小孩的抚养费都没有给过。结合俊杰那张让人生疑的身份证,阿玲的家人开始调查俊杰情况。
调查的结果让阿玲感到天崩地裂——原来,枕边人早在2006年已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丈夫”名字、身份证、结婚证都是假的,甚至连“父母”也是“临时演员。”
相恋
这时见到的“公婆”原来是“俊杰”找来的群众演员。
怀孕
阿玲手上的结婚证是“俊杰”用几十元买来的。
“老公”
连“俊杰”这个名字都是假的,其身份证也是假的,其真名是浩杰。
去年12月18日,法院认为浩杰违背社会道德及公序良俗,并侵害了阿玲的人格独立、自由、尊严及安全,判决浩杰向阿玲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并向阿玲书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