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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弟弟帮姐姐找“小三” 找私家侦探

发布时间:2016-02-08 16:06      信息面向地区: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近日,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小李来到浙江省温州瓯海公安分局南白象派出所金竹社区警务室向民警金朝俊询问现实生活中的私家侦探情况,称自己因为帮姐姐找“小三”,找私家侦探帮忙却被骗3000元。
 
  据了解,小李,20岁,重庆人,在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工业区务工。今年,亲姐姐与姐夫要闹离婚,他姐姐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小李原本以为只是两个人异地务工,距离打败爱情,没想到姐夫在温州有了一个“小三”。
 
  “小三”小刘系一外贸服饰店的店员,小李姐夫一次买衣服与其相识,小刘热情服务,给小李姐夫留下深刻印象。当时小李姐姐正在老家带孩子,两人一来二去就擦出“爱情”的火花。哪知一次小李姐夫醉酒梦话,把他老婆当场“小三”,自说自话道出实情。重庆妹子泼辣本性暴露出来,跟小李姐夫闹得不可。
 
  小李打小与姐姐亲,身在温州的他想找找法子帮助他姐姐。正好,本月14日,姐姐打电话给他说,他们要打离婚官司,要分家产,听人说如果能找到姐夫找“小三”的证据,就可以多分点家产,也能给小孩子多留点钱。
 
  越想越火的小李一心想帮姐姐出这口恶气。在网上随便浏览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广告,说是可以提供私家侦探服务,可以帮助他收集他姐夫找“小三”的证据打赢离婚官司。
 
  于是,小李跟对方的客服联系,在对方的百般承诺下,将3000元钱打入对方的账户。之后,小李多次催促对方交付证据,对方却迟迟敷衍了事。无计可施的小李只能求助警方。
 
  据悉,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私家侦探无法涉足刑事侦查活动,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机关特定工作人员,才具有刑事案件侦查权。近年来,私家侦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私家侦探行业也发展较快,但由于缺乏必要门坎和有效监管,行业人员构成混乱,这也给许多以此为名目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日前,浙江乐清一男子开私家侦探社,开展婚姻外遇调查等业务谋利被判刑,这也是浙江首例因此事被判刑的案例。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要小心慎重,以免落入骗子之手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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