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你可以选择    注册  登录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婚姻调查】法律是否要处罚第三者

发布时间:2016-02-08 17:18      信息面向地区:婚姻调查      浏览次数:

  根据法律专家解释,“第三者”是指明知过错人存在有婚姻关系还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人。那么,发生多少次性关系才成为第三者呢?是不是发生了一年或数年之后还可以去控告呢?为什么必须是肉体上的外遇而不包括心灵的外遇呢?

  美国学者认为,同肉体外遇相比,单纯的心灵外遇更具有背叛性,特别是女人,当她们对另一个男人产生情感上的强烈欲求时,总会倾向离开丈夫,尤其她们的婚姻并非出于感情之结合或在不清楚理由却想走出婚姻时更会如此。此外,处罚第三者还会面临如何取证,如何找到第三者以及如何处罚等困难,在操作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而操作性又是法律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既然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问题,那么对婚外情进行法律控制是不是有非常大的作用或效果,以至于非得动用法律不可呢?

  法律是神圣的,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柏普有句非常有名的格言:“犯错误是人性,宽恕则是神性”。以理性的方式和道德的说教感化他们以更多的婚姻家庭专家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拯救他们,家庭和世界都会是美好的。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侦探公司自由发布,未经审核,请谨慎辨别,风险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避免唐突联系时请说明信息来源于中国侦探网(www.chinazhentan.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