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是指看在钱的份上,去干可能需要搏命的活儿。那么,被称为“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的“小三劝退师”,是不是因为面对的客户大多是富商妻子,每宗成功的案例收费高达20万元以上,也能集结一批精英人才?为何是“精英人才”?因为,看上去有点不入流的“小三劝退师”,要想把大户人家的小三劝退,即使有三寸不烂之舌,还要具备律师的口才,心理学咨询师的头脑,社会工作者的调解能力。
这些本来都很“吃香”的活儿,就凭6个月以上的培训,30万以上的学习成本,就能集“小三劝退师”于一身?如果这种人不是屈指可数的奇才,而是花钱就拿学到的本事,那么,癌症到现在还没有根治的手段,一定是没有人愿意拿出足够的赏钱。
“小三劝退师”究竟是一种什么职业?这种既不属于公益组织,也不属于民政部门的行当,最多也就像“月嫂”“催奶师”之类的个性化服务。而从其代价不菲的投入和回报来看,疑似想通过重金来解决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难题。先不说这种基本面对富婆的服务有没有社会总体价值,就“小三”这个定义,已经暴露出对感情问题的无知。对于婚外恋,问题必然出在第三者身上?富人的婚外恋一定是涉及金钱?如果感情纠葛都能用金钱解决,那么,何不索性让“小三”直接也改行“小三劝退师”?毋容讳言,“小三劝退师”无非是看上了赚富人的钱这块市场,就像当下那些专门瞄准了老人和孩子的五花八门的生意。
而值得令人担心的是,“小三劝退师”不但做不了感情世界的“清道夫”,反而在这个社会积弊上增添新的污渍。不难想象,下了血本的“小三劝退师”,翻本的欲望一定是急切的,否则,这个职业完全可以变成社会公益性质。而这项职业的私密性,注定了对其中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缺乏社会监督;又据介绍,劝退师需要先给“小三”送礼联络感情,包珠宝首饰、名牌包袋等,有一次甚至给一个“小三”送了一条价值万元的丁字裤。这种既不像是卧底,又不像是利诱的劝退方式,严格地说也不符合道德规范。那么,所谓的“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是不是包含了“卧底”穿帮的后果,以及可能有违道德规范的做法?
说到底,发生在权贵阶层家庭的婚外情,已经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感情纠葛范畴。“小三劝退师”的身份,似乎具备了获取其中隐私的“合法性”。一旦掌握了权贵人物的隐私,劝退师如果看在钱的份上,实施传说中的“吃了原告吃被告”,简直易如反掌。而有钱人一旦感情出轨,“小三”可能是成群结队的,在这种情况下,劝退师何尝不能成为富人高薪聘请的维稳大师?因此,几乎无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而只是有可能不惜血本拆开几对婚外情的“小三劝退师”,为了逐利或至少是保本,难免会不择手段。那么,这个职业所包含的隐患,可能比婚外情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