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你可以选择    注册  登录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行业动态】侵犯隐私权的边界要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01 16:14      信息面向地区:行业动态      浏览次数:
  作为一种人格权,侵犯隐私权的义务构成与侵犯其他权利的义务构成相同。佛山出轨婚外遇调查其必须具备侵权责任的一般要件,即片面错误、违法行为、危害现实和因果关系。
  1.片面与错误
  危害隐私是一般的侵权行为,需要行为人单方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和过失无关,错误的形态影响侵权人的责任。
  2.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危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而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使该行为违法。隐私权是一种肯定的权利,对世界具有普遍的影响。它要求任何不特定的人承担不侵犯他人隐私的责任。违反这一责任的行为被归类为侵犯隐私。除非有合理合法的防卫,一般这种危害行为表现为行为,不需要暴露他人隐私。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和隐私内涵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两类:侵犯私人空间的行为和危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有害结果
  伤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现实情况,主要有三种形式:产业损失、人格利益损害和精神痛苦。危害隐私和产业利益没有直接联系,有时甚至产业利益根本没有受损。受到冲击的往往是人物利益的伤害,通常伴随着精神上的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对隐私的伤害给权力持有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只要存在损害法律权力的现实,即使危害结果难以察觉或证明,也可以构成侵权法上的危害。隐私权作为一种精神性的人物权利,其危害结果难以量化,难以证明受害人的详细性格受到损害,但这并不妨碍危害现实的存在。
  4.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成就之间的联系,危害隐私的行为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直接的关联。危害隐私的结果体现为权力持有人自控信息的“溢出”和对私生活的侵扰,是由危害行为引起的。换句话说,权力主体因这种违法行为而遭受角色利益的损害。对非产业利益的损害和行为比较容易把握,问题在于产业利益与侵权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侦探公司自由发布,未经审核,请谨慎辨别,风险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避免唐突联系时请说明信息来源于中国侦探网(www.chinazhentan.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