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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新闻】离婚损害赔偿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发布时间:2023-03-03 17:22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新闻      浏览次数:
  离婚损害赔偿一般由错误的一方支付,这种情况也有效保障了无过错方的权利,可以视为对无过错方的一种惩罚和补偿。以下是中国侦探网解答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离婚损害赔偿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不予支持。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未起诉离婚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不同意与佛山调查公司离婚,且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5)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在一审时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6)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一年内提出。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已明确放弃该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法》首次规定了佛山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上是中国侦探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一般可能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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