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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新闻】我们在无性婚姻引发的离婚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29 16:34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新闻      浏览次数:
  由配偶权衍生出的同居权是指结婚后男女双方有权以配偶身份与对方共同居住在同一住所,另一方有义务与对方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共同睡眠和夫妻互助等权利。一方没有理由拒绝履行夫妻之间的性义务。如果其未履行性义务,甚至可以被视为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冷暴力)。无性婚姻引起的离婚诉讼日益增多,我们在无性婚姻引发的离婚诉讼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收集证据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患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使他们无法进行性生活,他们首先应该积极治疗。如治疗无效,另一方应保留相关病历。诉讼举证困难时。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当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时,负责提供证据的一方将很难获得有力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在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中,有必要在诉讼完成之前先取证。
  
  2、不能泄露个人隐私
  
  无性婚姻诉讼一般涉及一方或双方患有不能发生性关系的身体或精神疾病,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有不正常关系,以及一些当事人有同性恋等绝密个人隐私。如果审判公开举行,这些隐私将被公开。建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在开庭前申请不公开听证,避免泄露个人隐私;同时,不公正的审判会减轻当事人的心理负担,有助于法院查明夫妻双方性义务的履行情况,有助于查明事实,更好地判断夫妻双方是否达到了感情破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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