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取证调查中,关于经济能力的证据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具体需要收集的经济能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入证明
工资收入证明: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工资流水、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这些文件能够直观反映个人的月收入情况。
经营收入证明:若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经营,可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经营所得的经济能力。
二、财产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提供银行账户的存款明细或存款证明,显示存款余额及资金往来情况,证明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
房产证明: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房贷还款记录等,证明拥有的房产价值及稳定性。
车辆证明: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体现拥有的车辆价值。
投资证明:如股票账户对账单、基金份额证明、债券凭证、理财产品合同等,显示在投资领域的资产情况。
三、其他经济支持证明
社会福利证明:如领取的退休金、失业金、抚恤金、低保补助等,证明除工作收入外的其他稳定经济来源。
家庭支持证明:如果父母或其他亲属愿意提供经济支持,可以提供他们的收入证明、愿意资助的声明书等。
四、财务稳定性和负债情况
信用报告:提供个人的信用报告,显示信用状况和负债情况,证明个人的财务稳定性和偿债能力。
贷款还款记录:如房贷、车贷、消费贷款等的还款记录,证明个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