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当中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比较重大的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权利请求获得损害赔偿,这里面就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情形在原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四项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性条款,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严重情节均可被认定。
二、满足条件
出轨后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
要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有出轨行为,并且属于重大过错的情形。证据可以包括聊天记录、证人的证言、视频、照片等。注意,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出轨行为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非偶尔的、轻微的出轨行为。
出轨行为必须导致双方离婚,若婚姻关系并未破裂,即未导致离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是难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
三、赔偿数额的判定
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需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这些实际情况包括:
过错程度:出轨行为是偶尔发生还是长期存在,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侵权后果:出轨行为对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是否导致严重的精神痛苦或心理障碍。
当地生活水平: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四、实际案例
实际案例中,已有因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失费并获得法院支持的判例。这些判例表明,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出轨后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