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法律边缘 行业规范迫在眉睫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私家侦探拿了钱不办事,夏先生的1000块钱打了水漂,这时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记者在进一步采访中了解到,我国法律根本就不承认私家侦探的合法性,一些公司宣称的调查只能是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
记者在百度上输入"私家侦探"等几个字,一下子跳出来9万多条相关信息。有的宣称自己是政治过硬的退伍军人,有的宣称是业务出色的律师。记者以家庭不和为由向其中一家"私家侦探"寻求帮忙。
电话采访私家侦探:(我老婆有第三者 我想在离婚的时候占据一点主动权 所以想搞点证据)这个没问题 这个现在多啦 我们可以办到 可以给你搞到最亲密的床上照片 通话记录 录音等等。
不过,当记者追问这家公司是不是有资质经营侦探业务时,这位负责人开始大忽悠。
采访私家侦探:我们虽然在工商注册 但是我们是地下活动 私家侦探目前在中国是不公开的 这个希望你理解。
据了解,目前社会上的所谓调查公司,业务大多集中在婚外情调查、帮人讨债等问题上,不过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承认他们此类活动的合法性。2011年,徐某成立的上海亨特信息实业有限公司,因为使用暴力、非法拘禁等手段帮人讨债,结果以非法拘禁罪和合同诈骗罪等锒铛入狱。
评论员 邵俊: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赋予了公民一定的举证义务 调查权 但是公安部对于对于调查信息类业务给予了一定限制 导致了社会上现实有需要 法律却禁止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 目前我们的工商登记当中对于调查业务是不予登记的。
正是缺乏法律支持,目前我国的侦探公司大多以信息服务咨询的面目出现,这在客观上导致了这一行业鱼龙混杂,乱相丛生。因此,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正视这一现实,通过立法,明确界定调查取证的界限,并加强监管。
采访评论员 邵俊:对于法律已经规定的公民的调查权 我们应当赋予公民调查权 也包括服务于公民组织有偿地调查这样一份职业许可 通过规范和管理允许特定的组织和民间部门从事一定的调查 让这个行业在规范当中规范地运营。
有句话说"存在即合理",但是合理不一定合法,当今是法制社会,一切都必须依法办事。对目前非法从事侦探业务的行为当然要坚决取缔,但对百姓调查取证的客观需求,相关部门的确需要认真考虑,并以立法的方式加以规范。
“微”言热议
再来看汇友们对这事怎么说的。新浪有位汇友认为,人与人之间如果真的有问题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法律来维权,完全没有必要用到私家侦探,这样 不但容易使自己的隐私泄密,还有可能被骗子利用而被诈骗。还有位汇友说,这一行鱼龙混杂,有的调查公司确实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如果不能禁止这种现象,可以 在法律的规范下合理的引导,适当的监管。就像开锁公司的存在一样,"调查公司"可以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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