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季卫东教授曾撰文认为,绑架是经济恐怖主义。在描述绑架的危害时,他说,“绑架人在目的不能得逞时往往‘撕票’,得逞后携款潜逃时,为自身安全不惜杀害人质。这种以人质人身勒索巨额赎金的犯罪行为,可以理解为一种经济恐怖主义活动,对于社会危害巨大。从目前统计数据上看,绑架案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居后,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但对个人生命财产构成的威胁和公共安全的危害十分突出,因为每一个绑架犯罪的受害者都是群体性的。如一个街道连续发生两三起小学生被绑架恶性事情,致使孩子不敢自己上学,绑架带来的社会恐慌影响恶劣。”因此,无锡私人保镖认为,绝不能把绑架简单地理解为针对富人的犯罪,而是针对整个中国社会的一种新近蔓延开来的犯罪形式。
在媒体报道的几起绑架案中,罪犯针对的不仅仅是富人,而也有普通家庭,索要金额也不算很高。如四川泸州发生的一起绑架小学生案,罪犯提出的是四万元赎金,因家长未能满足,便撕了票。北京“冒牌小公共绑架案”,罪犯索要20万元赎金,而受害者家庭无力负担。之前,还有报道说,有中专生绑架小学生,仅为勒索3000元。另外,随着中国融入全球的程度提高,发生了各种针对中国人的绑架,如针对中国留学生和中国劳工。
绑架已对中国建设法治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写入宪法修正案。它不仅是保护新富阶层的财产,更是为了维护社会不同阶层的共同利益。但接踵发生的绑架事件,极大地藐视了法律,把全体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