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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欠】女子存心躲避债务伪造存单

发布时间:2015-09-17 08:39      信息面向地区:债务清欠      浏览次数:
为躲避催债,想出利用“假存单”获取债主信任的“缓兵之计”,不料被银行工作人员揭穿。近日,瓯海法院开审此案,被告人吴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月13日13时许,中国农业银行温州新桥支行工作人员郑某接待了客户陈女士。当时,陈女士手持一张15万元的存单要求取现,郑某接过存单后,一眼看出这是张伪造的存单。伪造存单会扰乱金融秩序,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于是郑某向警方报案。
 
  民警赶到现场将陈女士带回调查,但陈女士却连声喊冤。她称,这张存单是朋友吴某上午抵押给她的,并不是自己伪造。
 
  经查,吴某,瓯海人,1975年出生。3年前,吴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
 
  为了避免陈某催债,2月12日,吴某在温州火车站附近通过一名“办证人”,出价600元伪造了这张价值15万元的“假存单”。次日上午,吴某主动联系陈某,称自己年底手头现金紧张,先将存单抵押给她。3月27日之前一定会把欠下的钱还掉,再将存单赎回,陈某予以答应。
 
  怎料,警惕的陈某将存单拿到银行核实真伪。案发后,吴某后悔万分,她称自己不懂法律,只是为了让朋友不要来家里追债,没有想过用该票证进行非法活动,更没料到陈某会去银行核实存单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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