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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文学】私家侦探是把双刃剑

发布时间:2016-01-04 11:25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文学      浏览次数:

  国家工商总局对我国商标注册范围的调整,表明“侦探公司”可以注册商标了,但这是司法部门的国家行为向商业行为转变的表现。商标注册并不代表一个经营者的资产,而是类似一种产权保护,就像一个创作成果那样。如果从行业管理角度看,日前国家仍然没有明确的经营政策规定。换句话说,私家侦探的身份尚不合法,国家在审查、准入上还需要规范,因此“私家侦探”想要真正登记注册还需要继续等待。这也就是合法“私家侦探”始终没有得到工商部门注册的原因。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私家侦探”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相关规定,我国公民享有人身自由、通信和通讯自由等,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以及律师在办理案件中享有的依法取证、调查权利,社会其他从业人员,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调查、取证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公安部门表示,侦查权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是一种属于国家、公共的权力,一旦被滥用,就会侵犯个人隐私,甚至会危及公共安全。

  同时,我国宪法要求不论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得违法行事,私人侦探、跟踪、盯梢等活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均属违法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团体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不少地方的一些黑恶势力犯罪不断见诸报端,一旦这些势力利用了这种宽泛的侦查权,也会披上合法的外衣与社会正义作对。

  但是,调查机构的一些人士认为,我国民法规定的过错原则、赔偿原则,谁来举证?当事人往往是受伤害的弱势群体,国家公诉机关、侦查机关不会介入此类调查、举证,私人侦探恰恰可以完成。即便在刑事犯罪中,公诉机关没有侦查、调查出来的事实,也可由私家侦探对其进行完善,达到惩治犯罪的作用。私家侦探以商业方式介入社会法治秩序,应当可以成为对政府管理社会职能的补充。

  有专家建议,私家侦探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补充调查证据;用不好,就会危害个人隐私和国家、企业的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依靠法律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使之沿着理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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