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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新闻】960多件委托,成功率是99%

发布时间:2015-09-01 09:21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新闻      浏览次数:
记者:从你1993年3月在成都开办“协力民事事务调查所”,一晃已经8年多了,你一共接了多少个案子?侦破率是多少?
 
    侦探:千万别用“侦破率”、“侦破”、“侦查”之类的词儿,这都是我的忌语,我只是在做“调查”。在我的工商执照上,法定的经营范围就是“民事调查”和“经济信息调查”。
 
    8年多我一共做了960多件委托,毫不夸张地说,成功率达到了99%,因为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遇到了挫折。而这几件之所以失利,几乎都是由于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比如说去年我在上海接过一个委托,委托人要我了解一个人的行踪,并表示他肯定还在上海。我们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监视,却一无所获。最后还是委托人认识到对象可能已经出国,自己提供的线索有误,提出放弃调查。
 
    ■涉及隐私,两害相权取其轻
 
    记者:对于你从事的侦探职业,社会各界一直存在着争议,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侦探:所谓的争议其实就是一句话,既得利益者大多反对,老百姓一致欢迎。那些反对者并没有说出真正的理由,那就是:我让他们担心了,担心见不得人的事情暴露于太阳底下。
 
    记者: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你的调查行为,无法避免会与公民的隐私权产生冲突。说老百姓一致欢迎,是不是有些夸张了?
 
    侦探:好多人都提出过隐私权的问题。个人隐私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前提是你的隐私本身没有违法,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合法婚姻关系也受法律保护,那些“第三者”或者“包二奶”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合法婚姻,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我所做的就是揭示事实的真相,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记者:你的说法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有没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委托人要求你去调查配偶的婚外情,你的调查表明对象是清白的,但在调查过程中你有意无意地了解了他(她)另外一些“无害”的隐私。这算不算侵害了他人的隐私呢?
 
    侦探:(沉吟)这应该算侵犯了他人隐私,我承认。
 
    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用上“两害相权取其轻”这句话。我是调查对象配偶的合法代理人,我的工作可以解除这个家庭中的猜疑,维持它的圆满;作为代价,调查对象暴露了一些隐私。问题就是,你是要这个家庭呢,还是要维护你的隐私?
 
    何况我们有严格的终身保密制度,委托人的任何个人资料都不会有丝毫的泄漏,至于与案件本身无关的调查对象的隐私,我们也会妥善地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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