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超能中国长沙私人侦探第一人,中国长沙民间调查联盟主席,世界调查员协会理事。
●曾为公安机关二级警督,1993年辞去公职,创办中国长沙首个私家侦探所,在近20年的侦探生涯中,破案无数。其破案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长沙日报》、《环球日报》、美国《新闻周刊》、香港《东方日报》、新加坡《联合早报》、日本亚西亚电视台等媒体刊播。
●2006年出版纪实小说《我的侦探路》,曾多次被中国长沙公安大学、中国长沙政法大学等法制高校邀请给教授讲解证据学。
●2006年度和袁隆平、牛根生等人被评为中国长沙十大影响力人物。
●他的学生郑郁新被业界称为“新疆私人侦探第一人”。
对话中国长沙私人侦探第一人石超能
一身休闲服,一副精致的近视眼镜,文质彬彬,头发有点花白,而在以往的报道中,他总是戴墨镜,穿风衣,有种身在江湖的味道。如今看起来,他更像是一个儒雅学者。说起以往的传奇经历,他似乎已不愿过多谈及。他更愿意说的,是整个私家侦探行业该如何走下去,如何越来越正规,如何越来越多地为社会大众做实事,进而推进社会的法治进程。
私家侦探和警察各有所“长”
记者:在当私家侦探之前您是一名警察,还担任一个派出所所长,后来怎么想的做了私家侦探?
石超能:从部队退伍后我考入了公安系统,一直搞刑侦,1992年离开前,我是二级警督、反贪检察官,那时候我几乎每年都被评为“破案能手”,曾经在40天内破了150起刑事案件。
那时正逢国内经济大发展时期,但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造假现象、伪劣商品横行,企业和老百姓们遇到了很多问题,如被仿冒、欠债逃逸等。但公安部门由于是执行公职,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我当所长的时候,就有很多朋友来找我帮忙,我帮不上忙,就算偶尔帮了也是违规的,心里总不是滋味。
后来我发现,司法机关不受理或无法解决的案件占了受案比例的10%,而这些案子私人侦探是可能解决的。后来在媒体上看到美国的阿伦?平克顿是辞去中级警官的职务后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公司,自己也就效仿了。
记者:您当过警察,当警察和当私人侦探,在办案子时有什么不同?你如何看待私家侦探与公检法机关的关系?
石超能:当警察有特权,他可以传讯嫌疑人,有时还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获取资料也很容易。私人侦探是没有任何特权的,只能从其他方面绕个弯了解,要多费很多工夫。不过私人侦探也有长处,他的隐蔽性强。不像警察很容易被发现,私人侦探在面孔上不容易被识破,也容易被证人所接受。
在关系方面,私家侦探和公检法是相互联系的,又是相互矛盾的。
首先,两者都是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但是具体来说,私家侦探业主要服务于公民的私人利益,即主要面对那些涉及私人权利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公检法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利益,即主要面对那些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另外,私家侦探提供的服务都是有偿的,工作人员从雇主那里领取薪金,而警察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政府预算或公共基金,其服务多为无偿的。
其次,私家侦探与警察组织的法律权限也不同。私家侦探不具有法律赋予的警察权力;而警察组织一般是由公民的控告或报案启动的以打击犯罪为主的活动,其活动的目标是保护一般公众的利益。
私家侦探业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如人员素质低且缺乏专业培训、缺少统一的规章制度等,而警察有比较明确且严格的招募标准、培训计划和行为准则。警察面对的是公众,需向公众负责,国家制定了警察进行侦查和逮捕的规则,警察应遵守这些规则并在行动中向公众负责。然而,私家侦探在处理同样的犯罪问题时是受雇于雇主,其行动并不是服务于整个社会,他们不必遵从警察所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他们不必向公众负责,而只对自己、职业、雇主和客户负责。
主业由“查二奶”转向反腐
记者:在日常生活中,私人侦探业务范围有哪些,您所查的哪类案子查得比较多?
石超能:调查是私家侦探业的一项主要业务。它包括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调查、家庭纠纷的调查、失踪人的调查、雇前调查、内盗调查、各种证据的收集等。私家侦探从事调查所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公司,也可以是公共机构和团体,服务的对象遍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和各个角落,但比较多见的是企业、医院、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和公民个人。私家侦探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公开的或秘密的调查活动去获得各种情报或证据。
至于案件的种类,以前是“查二奶”的比例最大,占了50%?60%,现在已经基本不做了。后来是帮助企业打假,维护知识产权,比如替“犀牛刀片”和“五朵金花”打假等。不过现在政府部门对假劣市场管理很严,市场比以前净化了很多,所以这类案子也少了。现在我接反腐的案子多了。一是找我们接这类案子的多了,二是我自己最喜欢接反腐案,我痛恨贪官。
记者:是谁委托您调查反腐案?
石超能:有的是群众,有的是法院、公安部门,或者企业与公安部门一起委托,安全部门也曾委托过我们。
记者:为什么公安部门也会委托你们?
石超能:他们的警力有限,很多事情无法在短期内同步进行,需要我们的配合。
记者:您曾查过哪些反腐案?
石超能:具体的不便透露。只能透露,在沈阳“黑老大”刘涌的案子中,我们就受委托调查取证了一个特殊的证据。
记者:有人将您称为“中国长沙的福尔摩斯”。您崇拜福尔摩斯吗?
石超能: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了私人侦探的代名词了。我喜欢看福尔摩斯的书,但我不是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的形象是虚构的,是作家写出来的。当侦探需要福尔摩斯式的推理,但像他那样仅靠推理是办不了案子的。因此,我不是福尔摩斯,也不能当福尔摩斯。
个别人涉黑不代表整个行业
记者:2009年12月29日,“中国长沙第一家私人侦探社”??邦德调查公司大部分工作人员因涉嫌黑社会犯罪受审;2010年3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宣称,因有偿非法从事跟踪、拍照、定位等活动,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北京中侦泽尔商务有限公司职员李涛等4人有期徒刑7至8个月不等。您怎样看待屡见不鲜的私家侦探涉案,以及外界对私家侦探行业“灰色”的界定?
石超能: 私人侦探在我国已有210多年的历史,并已日益发展成熟。我认为,任何一个职业,都不存在灰色,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我认为私家侦探是一个“白色”的职业。
任何一个行业,都会出现一些所谓的败类,但是无论是涉黑,还是犯罪,只能代表其个人,并不能代表私家侦探整个行业。
我也非常痛恨这些给行业抹黑的人,因为他们的个人行为给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但我相信,随着法制的健全,整个行业会越来越规范,同时随着社会法制与民主的进步,私家侦探的用武之地也会越来越广。
面向百姓是行业发展方向
记者:私人侦探在我国出现已经有20年时间了,但是它在我国尚未被法律认可,目前私家侦探在全国各地的遭遇也反映了各地对其存在与发展态度上的差异,那么,您如何预测私家侦探在中国长沙的发展趋势?
石超能:目前全国私家侦探行业的从业人员有百万之多,每个城市都会有几十家私人调查机构,很多问题也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
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以商务调查为幌子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我们应该正视这一社会现象。
判断一个行业有无存在必要、产业前景是否广阔,关键看其是否存在社会需求。私家侦探业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健全,人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会日渐增多,而我们的公共执法部门却无法满足一些特定的专门需求,应该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面向百姓个人服务是未来私家侦探的发展方向,也是目前业务量扩大的主要因素。私家侦探的合理有序发展对公民正当权益的保护,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资源的投入,缓解警察压力,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私家侦探业的存在和发展,仍然有一个前提和基础,那就是应该具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行业职业规则,而我国则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传统和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私家侦探业的理性思考和研究,正视这一社会现象。
探索如何依靠法律来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如何避免私家侦探因有偿服务、伪造证据或利用证据而进行敲诈勒索?如何使这项有偿服务业务活动合法进行,其取得的证据如何进入诉讼渠道成为法庭证据?总之,使私家侦探业沿着理性、向善方向发展仍是法律规范私家侦探问题的中心。
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记者:您怎样看待新疆私家侦探行业?
石超能:这一次我是第一次来新疆,我昨天打开本地的报纸发现本地调查行业还是比较多的。在与我的学生郑郁新的交谈中我了解到,新疆的调查行业在近几年发展得比较快,但是目前市场发展良莠不齐,有一些调查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在接受委托之后并不能很好地完成委托任务,做不到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打着“黑白两道”都有人的旗号做一些违法的事情,破坏了私家侦探在新疆的形象。
对于新疆私家侦探行业来说,行业都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为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更多的法律纠纷,这就需要我们以更专业的调查方式来为委托人服务。
记者: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如果在选择私人调查机构应该注意什么?
石超能:首先,要看对方有没有资质。其次,要看他以往的成绩或者在业界的口碑。还有就是要实地考察,如果对方声称自己能打什么法律的擦边球,能够运用特殊手段,甚至是违法手段帮你调查的话一定要小心,因为任何一个行业的运作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没有谁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