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人侦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私人侦探行业也发展较快。但由于缺乏必要门槛和有效监管,行业人员构成混乱,这又反过来阻碍了私人侦探行业的健康发展。近日,唐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由私人侦探非法获取他人生活录像敲诈勒索的案件,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法律话题。
私人侦探起源于欧美,1992年中国大陆出现了第一家私人侦探性质调查机构,2003年开始国家允许注册私家侦探商标。近年私人侦探调查服务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国内现有各种私人侦探机构约3700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私人侦探机构主要从事:寻人服务、财产调查取证、全国信息调查、网络诈骗调查婚姻调查、子女行为监护、债务追讨、行踪调查,也有涉及信用调查、知识产权调查,以及打假维权、经济情报调查等。
作为一种职业,“私人侦探”还未被我国政府所认可。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
200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将原来的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其中新增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和寻人调查等“安全服务”。
案情回放
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他人生活录像已属不当,借此行敲诈勒索之事更是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2月20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虽尚未给被害人带来大的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敲诈勒索他人的被告人刘某依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张某某和李某结婚已经三年多了,两人是在大学时认识并开始谈恋爱的,毕业后两人通过努力一起回到老家唐河县工作。2008年两人结了婚,刚开始两个人感情很好,但随后而来的事情却打破了两人的幸福生活。原来,两人结婚后一直想要个孩子,但不知什么原因,妻子张某某却一直没有怀孕,于是两人来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告诉他们,由于张某某患有先天性不育症,两人不可能有孩子。突如其来的消息一下将两人弄蒙了,虽然丈夫李某没有说什么,但细心的妻子发现,丈夫的应酬渐渐多了,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了,一些风言风语传到张某某的耳朵里。两人开始经常为此事发生争执,争吵、打骂成了家常便饭。
2011年5月,两人再次争吵后,张某某来到律师所,向律师咨询离婚的事情,律师告诉她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有婚外情的,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赔偿,但是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从律师所出来后,张某某想虽然听说丈夫有外遇,但都是一些传言,毕竟自己没有真凭实据呀?如果起诉离婚,自己提供不出什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这样,张某某把离婚这件事又放在了一边。直到2011年11月份的一天,张某某看到路边多了一些小广告,上面写着调查婚外情、第三者什么的,还有电话。张某某灵机一动,何不找“私家侦探”调查一下丈夫婚外情的证据。于是,张某某按照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电话通了,一名自称叫刘某的人接了电话,在张某某支付了3000元的费用后,刘某开始了对李某的调查,通过对李某的跟踪监视,很快就有了发现,李某经常和一个姓陈的女子去某宾馆开房间。在掌握到这一情况后,刘某通过宾馆的服务员在两人的房间内安装了针孔相机,偷拍下了两人幽会的场景。
拿到了这么有力的证据,按说刘某可以向委托人交代了。但刘某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偷拍的视频通过一封匿名信寄给了陈某,并要挟陈某三日内向指定的银行卡内存款6000元,否则将在互联网、陈某单位及其居住的小区等处传播。陈某接信后,于2011年12月11日向该银行卡账户汇入人民币3000元后向警方报案。通过侦查,警方很快将刘某抓获,至此案件真相大白。李某在得知妻子找人调查自己后,很快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同时陈某也向法院起诉张某某和刘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两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5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结合其犯罪、悔罪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对陈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