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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新闻】国内私家侦探屡次涉嫌违法遭遇身份尴尬

发布时间:2016-01-08 11:50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新闻      浏览次数:

  神秘、惊险、亦正亦邪的私家侦探,在中国是被禁止的,但社会上却有大量的需求。这便导致,众多的私家侦探所,披着“商务调查中心”一类的合法外衣,进行“地下”侦探活动。

  私家侦探在中国现行法律环境下处境尴尬,这是行业共识。管与不管这个问题在中国当前的形势下很难解决。放开肯定会出事,因为一些私家侦探公司太大胆了;不放开社会又有大量需求,而且,说不定一管起来就什么都做不了

  9月1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因开办私家侦探公司,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创办人原正与拥正德正出庭受审。

  专设的媒体席位上,坐满了京城各路记者,旁边,“长枪短炮”伺候。

  私家侦探,这个中国绝大多数公众只在影视作品里见到的职业,神秘、惊险、亦正亦邪。

  追讨债务婚恋调查

  “违反法律是必然的”

  私家侦探以刑事被告人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近年来,公众对私家侦探行业的浅显理解,多半也限于媒体对私家侦探涉罪的零星报道。

  今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过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开办中侦泽尔商务公司的4名私家侦探,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活动,情节严重,判决4人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

  今年6月,朝阳区人民法院又受理了一起涉案人数达十几人的类似案件,张荣浩和张荣涛等人因开办私家侦探所从事业务,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该案引发外界关注的另一个细节是:国内三大通讯运营商的员工都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向私家侦探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此前,沈阳一家私家侦探公司使用技术手段调查对象,公司负责人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涉罪的私家侦探,大多是因为在从事业务时涉嫌其他罪名被公诉的,比如帮人追讨债务时实施了绑架、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行为,帮人查婚外恋事宜时运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实际上,业内人士认为,2009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时,就是私家侦探行业的“一记丧钟”,该条“点中了我们的死穴”,整个行业的压力剧增。

 《法治周末》记者以客户身份随机对北京的几家私家侦探所进行了暗访,得到的答复几乎惊人一致——上至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及高层动态,下至婚姻家庭的第三者插足,没有不能调查的,并且都“保证安全,不会惹麻烦”。

  北京时代维特信息咨询中心的负责人向记者坦承,他们从事的就是民间理解的私家侦探行业,但他一再强调,他们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搜集信息资料,一般不会涉及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触及法律是我们的原则,我们不会超越能力范围去帮助客户调查非法信息,像一些侦探公司私闯民宅,为讨债强制逼迫等,我们绝对不会做,即便报酬很高,我们也不会冒触犯法律的风险。”他说这是公司经营的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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