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物流贸易公司欲与忻州一家公司进行某种产品的供货合作,双方在之前的几次合作中虽有一些小瑕疵但最终合作进展也还算顺利,货发到忻州之后,尾款也随之结算,双方也算彼此认识。但是对于这次合作上海公司的老总确有种不好的感觉,第一,这次贸易所涉及的产品数量特别的大,而且前期预付的货款并没有达到最基本的30%,第二,对忻州公司那边了解的比较少,几次都是小额的合作。虽然上海公司很想通过这次合作来打开更大的市场,但也不能贸然进行合作。经过几番考虑之后,上海公司的老总决定委托忻州侦探调查公司,对忻州公司进行一次暗查,看看是否存在巨大的风险,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了委托协议,并提供了相关的调查资料,侦探公司经过详细计划后,几名优秀的调查员展开了调查,通过有效的调查机制,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首先通过从工商部门获得的资料显示,该企业的法人和实际的负责人并不是一人,注册资金也相对较少。从税务部门获得半公开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并无良好的纳税记录。该公司虽在繁华地段租有办公场所,但相对较小,内部工作人员比较涣散。在对其下属人员接触中发现该公司近期运营状况一般,并经常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发生。通过深入的调查发现,该公司老板在忻州没有固定房产。而且该人在日常生活方面比较挥霍,也有不少的负债。
在双方约定的发货日期之前,忻州侦探调查公司向上海公司递交了调查报告,认为与该公司进行大宗贸易时须谨慎。但是做生意总是有风险的,最后上海公司采取了你少付款,我少发货的原则,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交易数额,但是将自己的风险降到了最低。